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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官员用人的基本原则
-兼论一些有才之士为什么得不到重用
1.忠诚原则(又称效用不减原则)。行政官员如果要用一个人,至少要对这个人有所了解,确保自己所拟用之人对自己忠诚,如此确保这个人真正提拨之后,至少对自己不会有坏处,也即对自己的效用至少不会减少。当然,能够增加效用是行政官员用人的基本预期。
2.能力原则。行政官员一般不会用一个除了忠诚而没有多大能力的人。所以,行政官员要提拨重用一个人,除了要求拟用之人对自己忠诚之外,还要求这个人具有一定的能力,确保这个人提拨重用之后,能够做出一定成绩,既以事实服大众,又为自己赢得用人惟贤的声誉,进而起到夯实基础、持续发展的效果。否则,自己所提拨之人的行为有可能既难于服众,又影响到自己的前程。
所以,如果一个人想要得到提拨重用,一方面要努力做好工作,创造优异绩效,另一方面也要抓住各种机会,利用各种途径,让掌握用人权力的人能够对你有所了解,了解你对他是否忠诚可靠,也了解你是否有真才实学,如此,你就有可能真正得到重用。如果你认为金子放到哪里都会发光,可能只是一厢情愿。
记住:金子会发光,仅仅表明你有能力,但不能表明你的忠诚!
不过,当忠诚原则与能力原则发生冲突时,忠诚原则最大可能是赢得最后的胜利!尽管行政官员刻意使用忠诚原则、能力原则去选择自己可能重用之人,但经常性的是由于众多有能力之士不太注重与掌握用人权力的人进行沟通和交流,进而失去许多推荐自我和让上司了解的机会。与此相对照的是,相当部分“无能之士”却能够经常性的利用各种机会与上司进行交流,使上司至少感觉到自己的忠诚。如此,就不难理解,真正能够得到重用的人之中,依然存在部分才低德差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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